近代哲学史

近代哲学

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

改革者回到古典文明中寻找灵感,希腊和罗马文化又获得新生而重新流行(文艺复兴),人性被重新发现(人文主义)。

在文艺复兴时期经院哲学成分被逐渐丢弃,思想更加独立并具有原创性,直到最后发展到近代哲学这一阶段。

神秘主义:在这一启蒙的时代,人们展现出研究自然的兴趣,但并没有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

宗教改革:主要代表人物:马丁·路德 德国的宗教改革是宗教上的复兴,源于神秘主义,是对宗教机械化的反对。

近代哲学在一开始就流露出近代的精神,此精神是理性的、自然地、科学的,它试图不借助超自然的预设来解释内在和外在的自然。

(1)真正只是不来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唯理论、直觉主义、先验论。

所有知识都来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产生或然知识——经验主义、感觉主义

怀疑论和神秘主义(信仰哲学)在经验主义或唯理论里都可以获得发展

英国经验主义的开端

弗兰西斯·培根(1561年~1626年)

知识的典范是自然科学,方法是归纳法,而目标是发明创造的技术。

科学试图发现的规律和原因是“形式”,形式可以通过三种归纳法发现。

给定的形式总是会出现相应的性质。

没有某种形式,性质总会消失。

研究的对象具有较低或较高程度的存在,对比在同一对象中的增加与减少,或不同对象中的程度。

托马斯·霍布斯(1596年~1650年)

万物都可以通过运动解释。

在科学中,我们使用普遍概念,但事物不是普遍的(唯名论观点),因此关于事实的知识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

感觉就是大脑中某个内在物质的运动,因此感觉并非事物自身的性质而是我们自身的运动。

精神过程不是运动,但是会像运动结果一样附带现象(附带现象论)。

他在政治上认为通过所有人和所有人之间的契约,将群众联合到一个人格里,这就是国家,它是伟大的利维坦。

欧洲大陆的唯理论

勒奈·笛卡尔(1596年~1650年)

我思维或者怀疑这件事不能再被怀疑。从逻辑上可以推出:怀疑含着怀疑者,思维含着思维者。

因为我有完善存在者的观念,所有可以推论出上帝的存在。错误来源于人类理智的有限和人类意志无限之间的巨大差距。

据以成为我所是的心灵与我的身体完全且真正不同,并且可以离开身体而存在。但笛卡尔并没有说清楚身心的紧密结合是如何形成的。他认为存在一个绝对的实体——上帝,和两个相对的实体——心灵和物体,两相对实体互相独立而存在,但都依赖于上帝。

他也认为基本概念和原则是天赋的或先验的。

笛卡尔哲学问题以及其后继者

笛卡尔所认定的几个实体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由此给出下列几种方式避免此体系二元论。

取消自然作为独立的实在,宣扬绝对的唯心主义。(马勒伯朗士)

取消心灵作为独立的实在,接受唯物主义。(霍布斯等和法国唯物主义者)

将心灵和物质作为绝对实体(上帝或自然)的表现。(斯宾诺莎)

继续维持二元论,但直接否定身心相互作用的可能。(平行论)

偶因论:意志是外部世界变化的偶因——这一变化是由上帝引起的。

阿诺德·海林克斯:上帝知道我将要意愿什么,虽然我的意志是自由的:整个宇宙的安排符合上帝的知识。(两个钟表的比喻)

马勒伯朗士唯心主义的泛神论:“如果上帝毁灭了这个被创造的世界,并继续以他现在影响我的方式影响我,我将继续看到我所看到的东西。我将相信这一(被创造的)世界存在着,因为并不是这个世界影响我的心灵。”正是因为他接受了我们不认识其真实面貌的未知相反世界,他的体系就是唯心主义的泛神论,为休谟的批评做了准备。

本尼迪克特·斯宾诺莎(1632年~1677年)

笛卡尔的哲学为斯宾诺莎的体系提供了基石。笛卡尔绝对实体的上帝观念与可能是中世纪犹太思想家的新柏拉图主义成就此体系。

普遍实体与其属性和样态

思维和物质只是普遍实体(上帝)作为原因的为人可理解的无限多中的两个结果(属性)。

普遍实体具有无限多无限属性,属性之间互不影响,也不作为因果产生联系。

在此体系,属性是指理智所理解的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属性是无限的,变化的知识样态,属性在样态上表现自己。

此体系,样态被定义为:a、实体的影响状态或改变 b、在另一事物之内,并通过另一事物而被设想。

样态附属于属性,只是实体的暂时表现。样态变化不直接由实体,而是由样态,无法从实体推出具体事物或有限的样态,所以不是目的论。

心灵和身体互不影响,观念或心灵状态与身体变化过程相符。这个两个系列是平行的,在样态上是一致的。

每一个心灵都是无限理智的一部分,通过感官知觉直视观念获得知识。

认识论

只是被区分为三个层次。

混乱不充分的知识来源于感官,如不加鉴别的经验和单纯的意见就不会产生真正的知识。

清晰明确的观念和理性知识是充分的知识。

直视知识是最高等级的知识。(从上帝的属性到事物的本质)

观念自身无所谓真假,使得一个观念为真的是适当的对象的存在,当不存在就是假的。

斯宾诺莎用任意或不确定性来定义自由意志。

心灵最高的善就是关于上帝的知识,其最高美德就是认识上帝。道德的正当理由在于它使得社会生活成为可能。

英国经验主义的发展

约翰·洛克(1632年~1704年)

知识的起源

洛克不认为存在天赋知识,如果存在就没有理由质疑知识的有效性,也不会在心灵中存在而不被心灵意识到。

心灵在最初状态中是一块“白板”不具备任何观念。我们的全部知识都以经验为基础,并最终从经验中派生。

一切观念的两个来源是感觉和反省或内感官(它为心灵提供了关于自身活动的观念)。

复杂观念是简单观念通过心灵重复、对比、组合而来的,简单观念是心灵直接把握的任何东西,或者是知觉、思想或理智的直接对象。

在接受简单观念方面,心灵是被动的,但心灵具有支配观念的能力。对象所具有的在我们自身产生观念的能力被称为属性,属性也被分为首要属性和次要属性。次要属性是外物作用于我们感官的能力。

复杂观念可分为三种:样式、实体、关系。

样式观念是实体的属性或从属性,不包含独立自存的假定,分为简单样式(同一简单观念的变化)和混合样式(多种简单观念复合而成)。

实体观念是被认为代表了一种独立的具体事物的复杂观念,假定存在着一种基础,这些属性从中产生,并在其中保持存在,我们称这样的基础为实体。

关系观念由简单观念构成,心灵通过一物与另一物进行比较而获得某些关系观念。

知识的性质和有效性

关于实体的复杂观念只要是简单观念的复合体,那就是真实的,但实体观念都是不充分的。

简单观念之所以是真实的,不是因为它们全是存在事物的影像或表象,这只是物体的首要属性,而是因为它们全是我们心灵之外的力量的结果。

确定性知识是直觉知识和论证知识,如不能满足这两种知识的条件,都是看法或信念。普通的知觉在正常状态下,提供了一种超越任何理性怀疑的明确性,是为感性的知识,但没有达到直觉和论证知识的层次。

知识的界限

洛克认为,人类感官具有局限性,关于实体的复杂观念的绝对确定性从来没有被发现过,除了跟观念去对比一致或不一致。我们对抽象观念的沉思为我们提供了普遍知识,除了上帝和自身,我们没有关于真实存在的自明命题,也不能构建关于存在真理的科学。

洛克认为纯粹天启见证具有最高确定性,对他的认同属于信仰。

形而上学

作为属性和行动的原因与基础,实体可分为两种,即物体和灵魂。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精神实体,即上帝。

对于上帝的存在,洛克用因果和目的论去证明了。对于上帝的观念,依旧保持了唯名论和经验论。

伦理学:道德法则不是天赋的,自然将趋乐避苦的欲望放置在人身上,这是自然的倾向(实践原则),由此而生的行为模式产生了公共幸福并保存了社会,也有利于行为人自身。上帝将此联合起来,使实践美德成为社会的必要,还需要社会法则来强制执行(通过赏罚苦乐来决定人的意志)。道德知识也像数学真理一样是可以证明的。

自由意志:自由概念对于人的行为来讲有意义,对于意志则没有。意志和自由都是一种能力。某种强迫性的不安(欲望)决定着我们的意志,并使得我们开始执行我们的行为。如果不能完成此行为,那就是不自由的。

洛克的思想在宗教、知识理论、伦理学、经济学等各方面影响都非常大。他的整个思想精神促进了英法的自然神论宗教运动,也更集中反映了为启蒙造势的力量。他代表着当代精神,独立和批判精神、个人主义、民主、宗教改革的呼声中的精神,以及16与17世纪政治革命的精神,这些精神在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达到了高潮。

乔治·贝克莱(1685年~1753年)

贝克莱利用洛克的基本经验论来建立唯心主义。如果我们接受了洛克的前提(物质存在),就会陷入怀疑主义,甚至否定上帝的存在。

将感性对象与它们的被感知分离开来,并想象物质在不被感知的情况下,存在是不可能的。脱离了感官知觉,我们不可能想想任何的物体或对象。拒绝抽象观念是他论证物质不存在的前提。心灵,精神等直视知识观念存在的地方或借以被知觉的东西。

存在=感知。洛克的首要属性也不是产生感觉的原因。

精神是单一的、不可分的、活动的存在,就其知觉到观念而言为知性,产生或作用于观念而言为意志,不能知觉到精神本身。印在感官之上的观念不是自己意志的创造物,而是上帝(其他意志或精神)激发的。

“闭上眼睛”,依旧存在,在于被其他心灵,包括神灵的心灵知觉到。

根据规律去推演其他现象须建立在自然之作者的活动也恒常的、一致地遵循着那些我们视作原理的规律:我们并不能清楚认识他们。

大卫·休谟(1711年~1776年)

他接受了关于知识起源的经验主义理论和“存在=感知”的贝克莱式的观点。

他认为最重要的任务是研究人类理智本身,分析其力量与能力,放弃虚构的、玄妙的形而上学。

知识来源于感官和经验,思想倾向于让人们想起相似的事物,时空中相连续的事物,和作为因果而联系起来的事物。

原因和结果只不过意味着观念的惯常连续,依赖于我们的思辨和实践。它们只能被联合起来,但永远无法被联系起来(我们始终无法看到由因导果的力量便也无此观念)。

联系只对我们思想里的“惯常连续”而言的,并不作为由因到果的力量而言。

所有知识或人类思考活动可分为两种,观念的关系和事实的情况。前者涉及到的是抽象的逻辑概念与数学,并且以直觉和逻辑演绎为主(具有确定性),后者则是由因果关系衍生出来的,不确定但却是事实。

无法证明知觉是由外部事物引起的,我们可以在知觉与知觉之间发现关系,但无法在知觉和客体之间发现关系,所以无法通过因果推理从知觉过渡到客体。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自身局限于经验世界,局限于我们的印象和观念。

实体观念是毫无意义的,无论是应用于物质还是心灵。它是虚构的,既不能被经验证实亦无法否定。

必然性是类似事物的恒常关联,是动机和行为结果的恒常关联,不是限制而是行为的一致性。所以他在自由意志问题上的立场是坚持意志之规则性和一致性的决定论。被这样解释的自由和必然学说,不仅与道德保持了一致,更是对道德的极为重要的支撑。

神学是不可论证的科学,无法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与属性。目的论是不完善的,神人同形同性论是一种偏见。

德国理性主义的发展

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1646年~1716年)

他明白需要一种能够调和机械论和目的论、自然科学和神学、现代哲学和古代哲学的体系。

在其哲学中,物质的本质属性是力(单子)的复合体。每个单子都知觉或表现了整个宇宙且互不相同。在此意义上是一个微观自足的世界。单子之间存在等级,上帝是最高的完善的单子,不存在单子跳跃等级,等级也无断层。

单子是封闭的,互相之间没有交互作用。精神与身体之间配合如此统一是在于上帝早已预设好了。(平行论)世界存在要归因于上帝精神中的目的。

感性经验只是为我们认知必然性真理提供了契机,并没有生产或创造原理。从经验中派生的其他真理缺乏普遍性和必然性。必然性真理的来源是心灵。

他认同凡是存在于理性中的,没有不是先已存在于感觉中的,但补充了一点:理智本身除外。在此方面,莱布尼茨试图调和先验论和经验论。这是一项后来被康德在更大范围内担当起来的任务。

启蒙运动的哲学

十八世纪

我们已经把现代精神描述为对中世纪的社会制度和概念的反抗,以及对思想和行为领域中的人类理性的自信这。这项活动自文艺复兴开始,持续到16和17世纪。18世纪被称为启蒙运动的世纪,它代表了整个文化运动的巅峰,其传播的范围也更广。那些有助于唤醒新精神并在法国,事实上是整个欧洲,传播新观念的人物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是最主要的,它们对英国的制度充满敬慕之情。其中伏尔泰反对所有形式的压迫,并为学术、政治和宗教自由,为出版自由、选举自由和议会自由而斗争,他为已经在工商业中繁荣起来的第三等级或资产阶级要求的政治权力。然而,尽管有这些自由主义的思想,他却不是民主的使徒。

启蒙运动的进展

英国的启蒙运动并不像在法国那样,在相对短的时期内达到巅峰,影响也没有法国那样大。社会条件并不相同,并且英国在之前的时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德国的启蒙运动:直到18世纪中期,莱布尼茨——沃尔夫的形而上学依然是在德国占据主导地位的体系,那时英国的思想通过作品翻译进入德国并发挥影响。正是理性主义的思维模式,促进了德国的政治理论的变革,使得自然权利和平等学说流行起来。在18世纪最后的25年中,那些使德国学术进入最光明阶段的知识领袖,开始作出回应,康德抨击了启蒙运动的理性神学,赫尔德则攻击对于历史的理性主义阐释,温克尔曼、莱辛以及歌德和席勒则非议理性主义的美学。

18世纪,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径直进入英国和法国,并在世纪末成为法国启蒙圈子内的流行学说。启蒙运动并没有将自身局限在上世纪的观念,它也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启蒙运动也夸耀人类的成就,然而,其荣耀和自信却被卢梭无情地撼动了,在德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伊曼努尔·康德的批判哲学

伊曼努尔·康德(1724年~1804年)

背景:曾经摧毁权威和传统并使得理性登上宝座的批判精神,现在又把理性自身带到审判台前,要否定理性的权威。

他认为至今为止的哲学是独断论的:他在没有先行批判自身能力的时候就开始了工作,而今它必须变得具有批判性(着手对理性的功能进行不偏不倚地审查)。

他的观点是:感官为我们的知识提供材料,而心灵则其本性之必然方式来安排材料。知识是由先天综合判断构成的(分析判断+后天综合判断)。

如果理性从事这一个任务之前就必须建立起理性检验自身的能力,那么我们将无法取得任何进度。所以康德想当然地接受了知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独断论者),也因此先天综合判断由是否可能变成如何可能。知觉对象和概念构成了我们知识的要素,也就是感性和知性。问题由知识(判断)如何可能拆分成两个。一、感官知觉如何可能?二、知性如何可能?其一在先验感性论(关于感觉规律的科学)中得到答复,其二在先验分析(关于知性规律的科学)中得到解释。

从经验到其必然性前提(条件)的论证是先验方法的关键点,康德的预设性论证将关注点集中在经验的普遍的形式特征之上,也就是时空和范畴。由此经验只可能性的必然条件是什么?答:经验中发现的形式特征是经验的先天条件的。

知识从经验开始,由此对经验的分析康德不加批判地沿着传统的物质和形式之间的区分向前推进。在表象中与感觉相对应之物是为物质,但那决定了表像的多面性并允许依照某种关系来排序的事物是为表象的形式。经验的对象可能被分析为三个组成部分:(1)分离的属性——休谟分析的“印象” (2)时空中的连续体——所谓“直觉形式” (3)纯粹概念和范畴。 在先验感性论中,我们首先要通过将——知性通过其概念进行思维的——所有事物都从感觉中剥除,以便分离出感性……然后,我们要把属于感觉的所有内容都从中分离开来,以便除了纯粹直觉之外别无一物……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将会发现,有两种感性直觉的纯粹形式……也就是时间和空间{从元素(1)和元素(3)中“区分出”元素(2)}。(2)和(3)一起构成了经验的独立的形式元素,这些元素就是先验方法处理的对象。将经验区分成3中构成元素是事实性的,康德的态度似乎是“我在经验中发现了这些元素,而非其他元素”,但没有哪个观察者能够确信没有任何关键的经验元素可以从他面前溜走。

知觉可以被分析为构成经验材料或内容的感觉和构成经验形式的时空。形式元素和材料元素一起构成了知觉对象在时空中排列感觉的形式或功能自身不可能是感觉,而是先天的。时间是内部感觉的形式,也就是说,若不是依照时间顺序彼此相接,我们的心理状态就无法被理解。空间则是我们的外部感觉的形式。无论内部感觉还是外部感觉,时间都是我们所有表象的必要条件。时空不是实在,而是我们的感觉具有的理解客体的方式,空间是现象的必要前提,因此是必然的先验观念。凡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一定是心灵的先验形式。

时空仅仅是感觉的条件,是感官知觉的形式,使我们知觉事物的方式。所以,时空只有在被应用到被知觉的事物、表象或现象之时才具有有效性,应用于物自体或独立于我们的知觉的事物之时,就是无效的。我们不能超出经验世界来运用它们。

感觉(直觉的)是接受性的,但知性(概念性的)却是主动的,自发的。客体必须被关联,思想没有一个进行综合的思维的心灵,也就是说,没有知性或理智的话,知识或判断就是不肯呢过的(只有两者联合,知识才可能)。知性有用以构想,联系知觉对象的不同形式,就是知性的范畴或纯粹的知觉对象。它们是先天的,而不是从经验中派生的,经验在判断中表达自身,那思维就是判断,下一步就是分析判断。在分析前,我们必须提问:判断的表达形式(范畴)非从经验中得来却被用于经验,如何可能?我们需要一个合理性论证,一个关于先验范畴的演绎。

康德证明,理解就是判断,是将多个被知觉到的客体统合到一个自我意识(统觉的统一体)之中的行为。如果没有一个依照某种方式(时间和空间)进行知觉,依照某种方式(范畴)进行思考或判断的理性心灵——它的构成使得它必须这样知觉和判断——就不会有必然普遍的知识。知识就是范畴在由感官提供给我们的并有时间和空间上被知觉到的客体上的应用。范畴起到使知识成为可能的作用,这就是它们唯一的合理性证明。

现象秩序或我们所知觉到的那样的自然,依赖于我们的理智形式(经验因范畴成为可能),无论它们是什么,心灵总将依照其必然法则来组织它们。这就是康德所说的,心灵为自然立法的含义。由此也知道范畴只能在经验领域,现象世界中合法地应用,在之外是无效的。

那范畴是如何运用到知觉对象上的呢?范畴和知觉对象是完全不同的,或者说是异质的,那么他们又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呢?必定存在第三种事物,一个在纯粹概念和感官知觉之间起调停作用的实体,是某种纯粹的事物,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经验成份,但同时有时感性的。康德称此为先验图式,对此的应用被称为知性图式论。可以发现,时间形式满足了设定要求。我们的所有经验都被我们在时间中排序,因此如果理智要影响感觉的话,它就必须使用时间形式。理智竭力通过纯粹的时间形式来反映它的概念、范畴以及它进行联系和联接的统一方式,也就是说,通过在某种时间关系中想象它们。

康德的先验步骤的顶点是他关于先验统觉统一体的学说。对范畴的演绎和对先验统觉统一体的演绎是同时完成的,或者说,它们构成了同一个演绎。统觉统一体不是什么后于范畴的东西,它是范畴中的统一和在范畴中的统一。统觉的先验统一体是功能性的统一,它以同样的方式,尽管也带有差异,在每一个范畴中显现自身。范畴全都是统一综合的形式,正是这一点说明了它们的相互关联性,而每一个范畴都是一种独特的综合。对于先验统觉统一体的演绎受到了先行一步的范畴演绎的居间调停,所以这一逆推的论证从经验过渡到范畴,又从范畴出发过渡到先验统觉统一体。先验统觉统一体的原理,因其对于范畴来说必不可少,故而对于经验之可能性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有限范畴一样是先天的。最后康德从先验形式走向先验先验真理,这些先验真理因先验形式而获得其有效性。

提到过,我们无法超越经验或是拥有关于超感官的事物、物自体和那些与它们影响我们意识的方式相分离的事物的先验知识。物自体不能被感官认识,知觉提供不出任何范畴得以应用的证据。但对物自体的概念,并非自相矛盾,因为我们当然不能认为现象秩序就是唯一可能的秩序,对它我们至少是可以思想的。那对于自我(我之所是)也是如此。所以可以看到康德的整个理论都是建立在统觉的综合统一体就是具有自我意识能力的自我:但这个自我却无法在被直接知觉的意义上被认识。

非常明显,我们无法超越经验的形而上学,关于物自体的形而上学,一个能够为我们提供关于非现象界的真实知识的形而上学。但是我们可以拥有关于现象秩序的先验科学。休谟和经验主义者剥夺实体和因果律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做法是错误的。我们可以拥有关于现象的形式和排列的普遍的必然的知识。物自体,我们无法认识,但它必须存在,否则感觉就得不到解释。康德确信,与现象相对应,必然存在进行表象的心灵之外的某种事物。因此,物自体的地位是反常的,我们无法认识它,却需要在一定的意义上去接受它,它构成了一种必须解决的问题。

我们不可能在形而上学中拥有超感官事物的知识,但康德对于形而上学的拒绝并不是彻底的。形而上学在太多时候把范畴应用到本体界,由此陷入错误和幻象中,他称其为先验幻象。他把应用于可能经验界限之内的原则称为内在原则,那些超越了这些界限的则被称为超验原则,或者理性概念。先验幻象是自然的、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避免被它欺骗,但无法彻底消除。

理性,作为在更高原则下包容知性的能力,它的目标是统一知性的判断,只是知性主观的经济法则,努力将我们使用的概念缩减到最少的可能数目。理性并没有为客体制定法则,也没有解释关于客体的知识,它唯一的功能是指导和引导我们的探索,提供我们的知识从来没有充分实现的完美理想。理性努力把所有的心理进程都归到理性心理学的心灵观念之下;把所有的心理事件都归到理性宇宙论的自然观念之下;把所有的普通事件都归到理性神学的上帝观念之下。这些观念永远不能再经验意义上被实现或例证,但作为知性的向导还是有价值和用途的。它们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引导其前行,它们是规范性的,而不是构成性的。

理性心理学:理性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由之以脱离无结果的思辨,并把我们的自我知识运用到道德中来。道德法则教导我们要把单纯的正义意识看得比世界上任何事物都要重要,并使自己配得上成为更美好世界的公民,这个世界只能在他的“观念”中存在。

理性宇宙论:理性竭力把我们所有现象的客观条件归一。此“一”是所有现象的条件或需要在现象本身中去寻找。由此形成宇宙论观念并卷入各种对立,康德称其为“二律背反”。有四组(1)时间和空间是或不是有限的。(2)物体是或不是无限可分的。(3)是自由或遵照规律。(4)绝对的原因是或不是存在的。康德解决了二律背反的困境,提出反题适用于现象界,而正题适用于本体界。因果的二律背反和自由和自然的必然性都得到了调解。现象本该出现,由此现象界中的原因无足轻重,本体界也可作为原因。

超验观念会产生幻象,如果它们没有被错误地当作是真实事物的概念时,它们就具有规范性的用途。因此可以理解,拥有“观念”的理性并不是心灵纯粹的虚构,而是极其有用的、必要的方法论理想。人类的知识起始于知觉,前进到概念,并终止于“观念”,这也就是形而上学在经验中有价值的一面。

理性在思索自然时所使用的“观念”中有一个是目的论“观念”,目的论“观念”的价值在于在研究自然的过程中引导研究者。对于自然的目的论解释是理性无法回避的态度 ,是由对于某些现象形式的思考所引发的,但是,除了作为暂行的假说和指导性原则之外,它在经验之中没有合法的用途。

也可以推论出,社会世界也有其先验基础,这先验基础就是人的理性之超离现象界的自由。理性所构造的理念,虽然就认识论的观点看,是空的观念,但本体论地看,却构成了人的社会实践的先验根据。所以从实践上看,它们并不空。

德国唯心主义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1762年~1814年)

只有通过自我决定的理性,我们才能够理解实在;只有理性理解了自身,它才能理解这个世界。因此,后康德体系中的知识科学,或者费希特所说的知识论的重要性就在于:发现正确的知识方法将会解决形而上学的问题。如果获取知识意味着去理解实在的主动的、活生生的、综合的、精神的过程,那么,把自身局限于时间–空间–因果序列中的现象的方法就不能成为知识。

被费希特视为批判哲学之主旨的基本洞见是自由的概念。他认为意志或自我不是事物之一,不是纯粹因果链上的一环,而是自由的、自我决定的活动。它是生命和心灵、知识和行为,事实上,是我们整个的经验世界的原则,是知识依赖的基础,是理论知性的统一原则。

在费希特看来,康德从经验中抽象出了范畴,但并没有证明它们是理智的必然规律:他没有证明他的原理。不同的科学需要一种包容一切的科学,一门关于科学的科学。这一普遍的科学或哲学是所有其他科学之确定性的来源,它自身必须从一个自明的或必然的命题出发,从一个绝对的第一原理出发。

这个假定是:心灵自身是一个理性体系,它作为有机的理性而活动,理智的各种不同功能不是断裂的无意义的行为,而是全部都为一个共同的目的贡献了力量;若不是这些理性功能,理性的目的——也就是,自我意识的演进——就无法实现。

哲学不是从事实开始的,而是从活动开始的。

知识必然要预设纯粹的、自我决定的活动作为其基础,或者说,知识就是这样一种活动。知识、理智、思想,是自由的。没有这种活动,就没有感觉世界、经验或思维;因此,这种思想活动,就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寻找的基础原理。纯粹自我、自我性原理或自我活动的理性是知识论的出发点,是一切知识的自明的前提;它也是我们的科学的终点或目的,因为,当知识论到达了完整的自我意识时,意识就把握住了全部知识的意义。

我们已经看到,需要有一个意志行为使心灵或自我进入运动,但一旦开始运行,它就按照某种必然的方式进行。在这种意义上,必然性是自由的产物。我没有被迫思想,但我一旦思想,我就必须依照法则思想——依照时空形式,依照充足理由原则等。但若没有活动的自我,一切意识都不可能。如果自我没有跳入存在和行动之中,或者用费希特的话说,如果自我没有设定自我,就没有主体、没有客体,也没有经验世界。既然没有自我作为条件就没有经验世界和现象世界,因此,也不可能将自我构想为客体链条中的一环;那将是本末倒置。自我是自然事件的整个序列的基础或条件,因此,不能被包括在这样的事件之中。